來源:武漢陽溢財稅 發(fā)布時間:2024-03-25
事項名稱: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(fā)(變更);
辦結時限: 12( 工作日 );
實施主體: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
1、需要變更企業(yè)名稱、登記注冊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、安全技術負責人以及燃氣接收站、儲存站、儲配站、燃氣汽車加氣站、瓶裝燃氣供應站的名稱、地址、負責人等事項;
2、出資比例、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發(fā)生變化的。
3、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燃氣接收站、儲存站、儲配站、燃氣汽車加氣站、瓶裝燃氣供應站等燃氣設施的。
1、符合條件,符合取得燃氣經營的條件;
2、提交申請(向相關部門或網(wǎng)上提交變更申請材料,)
3、受理,材料符合要求應急局給予受理;(材料不齊全則會駁回)
4、審批,應急局對辦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;
5、辦結,審查通過的,符合規(guī)定條件,予以許可。
1、燃氣經營許可證
2、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(fā)申請表(變更)
3、新法定代表人應具有燃氣從業(yè)人員專業(yè)培訓考核合格證書
4、與變更相關的證明材料(如撤銷儲配站等的申請書)
5、燃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申請書(變更)
關鍵詞:燃氣經營許可證變更,燃氣?;C變更,燃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變更,燃氣危化證辦理流程